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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规定
1、系统应根据建筑物内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设置的具体情况,采用分断设计的控制方式,确定余压控制器和余压探测器的设置部位、数量与形式。
2、余压控制器和余压探测器的实时工作状态及故障报警等信息,应通过通信接口,并联接入加压风机控制箱内的余压监控系统总线,将各类信息上传至消防控制室内的余压监控器 ( 主机),进行统一监测管理、显示并存储,以便于值班人员随时掌控和了解设备运行情况。
3、系统总线采用 RVVSP2X1.5mm2 通信及供电,烟楼梯间、前室楼板垂直敷设,1000 米内并联接管理 64 套余压探测器。
4、系统的设置不应影响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正常工作。
设置场所
1、在设有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场所,应设置智能余压监控系统。
设置范围
1、每台加压送风机配电控制箱内应设置余压控制器。
2、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应设置余压控制器。
3、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余压控制器。
4、避难走道的前室、避难层(间)应设置余压控制器。
设置部位
1、余压控制器的设置
1.1 余压控制器的设置数量,与机械加压送风机的数量为一对一的关系。
1.2 余压控制器应设置在加压送风机控制箱内,控制箱内预留一路 220V 电源作为余压控制器的工作电源。
2、余压探测器的设置
2.1 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,应每层前室设一台余压探测器。
2.2 应在楼梯间高度约为三分之一和三分之二处 ( 层 ) 各设置一台余压探测器;或宜在设有加压送风口处 ( 层),设一台余压探测器。
2.3 余压探测器应设置在高压区(楼梯间、前室区或疏散门侧),距顶 0.2 至 0.5 米壁挂安装,采用底座直接固定在预埋 86 盒上。
设计说明
1、主机本体可带 64 个余压控制器。
2、主机与余压控制器之间是 CAN 通讯,连接方式为手拉手连接,线型 RVVSP2X1.5mm2 。
3、CAN 通讯距离较大为 1000m。
4、余压探测器与余压控制器之间为二总线通讯,较大通讯距离 1500m,线型 RVVSP2X1.5mm2。
5、一只余压控制器较多可带 32 套探测器。
6、余压监控系统可通过 WIFI 上传至物联网平台,此功能为项目定制。